2008年4月4日

[日記] 『去它的所有事,我不在乎。』


  昨天三更半夜跟陳吱聊天,最後下了一句結論。



  『去它的所有事,我不在乎。』



  我說,人長到二十三歲,真正該在乎的,需要在乎的,都已經知道珍惜,也知道如何相處。例如朋友跟家人,不會像小時候一樣一天到晚因為小圈圈吵架,也不會像叛逆期每天跟爸媽一言不和的摔門大吼。其他的事情也都已經上軌道,建築系念到五年級都已經懂得那種鑽漏洞的小聰明(也就是陳吱最討厭的方法論);工作量不多,但已經不是那種需要面對鏡子不斷練習笑容的時期,偶爾賺些錢就當作是天外飛來一筆,拿去買點衣服鞋子包包,或是相機跟家具和CD,一切都很完美。



  剩下的呢?就是我說的所有事的範圍。



  範例一、煙。曾經是激進反煙份子的我,已經棄械投降。是說沒試過還要大力反對的確是有失公道,所以,我的確試過。對我來說,抽完之後世界並沒有比較美好,也沒有任何改變,徒留下來的只有喉頭裡的那股涼意,還有嘴裡手上的餘味。那對我來說沒有意義,吃Airwaves還比較舒暢。而且我不喜歡對某件事情上癮,如同我以前彷彿對愛情上癮那樣,我害怕著那樣的自己。所以我還是不打算抽煙,但我已經放棄遊說身邊的人不要再抽煙,畢竟肺是你/妳的,但我還是討厭在空氣不佳的地方吸二手煙,這是我的底限。



  範例二、愛情。曾經很在乎的那些,都已經變得不太在乎。是這樣又怎樣,不是這樣,那又怎樣?能夠這樣又怎樣,不能夠,那也無所謂吧?沒有人需要因此感到感傷。如果你/妳們是自私的,那也無所謂,反正我也沒有比較高尚,就當作大家互不相欠,各取所需。於是我異常豁達的接受在我面前發生的一切,甚至能夠微笑著。大概是練習有素,什麼東西戳在我心上也已經感覺不到。



  於是,我看起來很快樂,那就是因為,『去它的所有事,我不在乎。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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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說:「這幾天一直用一種惡劣的方式來忘記逃避一些事情,故意將疲倦忽略,卻也沒有任何力氣去做任何事。」



嗯,我也是,而且不是這幾天,是一直。



所以很期待能夠流放到最南端的星期天,我想找回一些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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